旅行社怎么和景点合作?
我以重庆为例,说一下旅游社跟景区的合作模式 首先,目前主流的旅游社的团款结算方式是预付款制度,即游客提前支付部分费用或者全部费用给组团社(批发商),然后组团社再支付给地接社(零售商)剩余的款项,这个比例根据客人的付款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比如游客全款付给组团社,那么预付比例为全款的30%;游客预付一半,组团社补剩下的50%,那预付比例就是总费用的40-50%! 而旅行社与景区之间的合作也是基于以上模式来进行的,只不过合作的主体是地接社而不是组团社而已——地接社提前收到零售商的款项后,再安排团队接待工作,一般情况是收取10%左右的保证金,客人离境之后再打款回旅行社账户或零售商账户。 这个10%的地接服务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向组团社支付的组团费(一般10人左右的小团为每人60元),二是代零售商收取的游客门票、交通费等杂费(这部分一般视景区情况而定,如果是免费景区就无所谓了)!
另外,如果客人不付全额团款,只是先付一部分,这个时候就需要零售商与组团社协商好,先期只预留部分车位及导游服务给他们,等他们凑齐余款后再继续安排接下来的行程,这样就能避免一些零团长周期过长而导致团期损失的风险,也能降低零售商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