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时间在哪看?
现在城市交通普遍都很拥堵,所以公交车有时候也很能堵。尤其是早晚高峰,经常一堵车就半个小时左右。很多乘客都有这样的困惑:公交车到底迟到了多长时间?我能不能索要赔偿? 事实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乘坐公共交通时,由于承运方(即公交公司)的原因造成迟到等损失的,是可以要求赔的!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法律的具体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十九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消费者乘坐公交车,与公交公司之间形成了客运合同法律关系。
作为承运方的公交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有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如果因其原因导致乘客未能及时赶到目的地,造成乘客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因为公共交通延误造成您无法参加重要会议、不能及时就医等情况,而您又有相应证据能够证明上述情况与公共交通公司存在因果关系的,那么公共交通公司除了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