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到拱北多长时间?
我15年年中因为工作需要,曾经在江门的蓬江区和鹤山市的公安系统工作过半年。 个人感觉,两个地方对待偷车贼的手段和尺度真是截然不同。
先讲讲我在鹤山遇到的案子吧。 我所在的工作地点是鹤山公安局的基层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和刑事案件办理。 偷车案件在我们所里属于比较常见的案件,基本上一个季度能遇到三四个,多的时候五六起。 对于偷车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拘留罚款的处罚决定;而对于没有当场抓获嫌疑人,只是调看监控发现违法嫌疑人的车辆踪迹,然后在道路上设卡盘查时,却发现驾驶员并无违法嫌疑的,则不能对涉嫌盗窃的驾驶员进行处罚。(原因是证据不足)
在查处了多起偷车案后,我所内就如何加强类似案件的证据收集和程序规范进行了研究和讨论,最后统一了证据标准:一是要有客观完整的监控视频资料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盗窃的行为;二是现场有两名以上民警执法,并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三是要控制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等候,并由其主动承认违法行为;四是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询问以及讯问,以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只要能够完整地收集到上述四类证据,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无论是否当场人赃并获,都能够在法制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再说说我看到的江门市区(蓬江)警方是如何处置偷车的。 有一次我跟同事一起办理一起盗窃案。 案发地在某学校附近,凌晨2点,我们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旁边的地上插着一把自行车锁。据报案人称,该辆摩托车的司机可能喝了酒,在行驶过程中车子失控,然后撞到路旁的树上才导致摩托车倒地。 当即,我们通过移动警务终端核对该车的信息,发现该车已经报废,并且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由于当时夜深,周围也没有找到其他的线索和证人,只好先行返回所里。
第二天清早,我们按照之前研判的思路,前往交警部门调取了涉案车辆的违章记录和车主信息。 原来,这辆摩托车竟然是在一个月前被盗的车辆。车主是外地一名女士,来到我们派出所报警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了。 她告诉警察,自己把车停放在小区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盗的,直到接到交警部门的通知才知道自己的车被他人套牌驾驶,并发生了交通事故。 经过我们对现场的勘察以及比对附近的视频监控,发现了两名形迹可疑的人,一人骑了一辆摩托车,且二人的摩托车均没有上牌。经依法询问,二人对盗窃摩托车以及驾驶盗车牌照摩托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