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星级景点?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景区各项设施设备齐全完善; 3.风景游览区面积 500 亩以上或水面面积 100 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式风景区; 4.具备完善的游览服务、安全、卫生、消防等保障体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近 3 年无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未被列入全国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受到刑事追究的情况; 6.符合环保等相关要求,未遭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且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评定材料 1.旅游景区星级评定申请书(附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旅游景区(点)旅游资源调查评价报告; 7.地市级及以上旅游局推荐的文件; 8.旅游景区(点)景观品质评价报告; 9.旅游景区(点)服务质量的测评结果; 10.与旅游相关的所有证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用 A4 规格纸打印或复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请各有关单位依据评定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并于 2017年 10月 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省旅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