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邮轮延误时间?
关于延误,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船期延误,二是港口延误。 首先来说说船期延误。这主要是由航运公司或游轮所属代理决定的,一般会有一个最早开航时间(E/O)和一个最晚开航时间(L/O),在这个时间段内开航都属于正常开航。如果实际开航时晚于L/O,那么该航次就属于船期延误了;反过来,如果在E/O时间内开航,但实际航行时间较短,则属于减载运输(SLOOOOW!)。
对于旅客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退票和改签的规定。大部分旅行合同都会注明“由于承运人(航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超过**小时,承运人应退还全部票款”或者“由于承运人(航司)原因在航班规定起飞时间后120分钟内未能登机的,承运人应退还全部票款”等等。一旦出现延误,先看看有没有这些条款可以帮助你尽快退回钱。
当然,如果你购买的是联合承运人的机票,比如某航空公司和某联盟的联程机票,还是要分别查看承运条款,因为有可能有差异。 如果您购买的客票没有上述类似的规定,也不要着急,可以试着根据《民用航空法》第169条规定来进行维权——“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经证明飞机在飞行过程中发生故障,致使客机不能按预订时间着陆的,航空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旅客造成的直接损失,但是,乘客必须能够举证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所以,如果有相关证据证明是因为航空公司的原因导致的延误(如航班延误或取消通知),可以向其主张赔偿。
不过,一般来说航空公司会在售票时告知你最晚登机的日期和时间,只要在期限内,通常都可以正常登机。所以这种情况下的延误一般不会有太严重的后果。但如果你遇到的是恶意延误,又该如何呢?
比如之前有媒体曝光香港某酒店以取消订单相威胁,要求游客加钱升级酒店住宿。再比如有些游客在入境时被告知签证有问题需要重新办理、一些游客在机场被告知航班取消等。
对于这些故意延误的情况,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说完船期延误,再来看看港口延误。
影响港口延长的因素很多,如天气、码头作业程序及效率、海关查验以及出入境检疫等等。港口延误是没有统一具体的时间规定的。
虽然旅行社与旅游者间形成的是一种委托关系,旅行社应该尽责地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旅游行业自身的特殊性,导致旅行社对旅游者在港口延误情况下的权利和义务难以确定。我们通常建议旅友们,在出发前往港口前,注意了解相关的天气变化情况等,并在旅途中随时留意目的地天气情况,以及时调整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