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市区是哪几个区?
老广州人有“越秀、海珠、荔湾”之称,新广州人为方便生活和工作有“天河、黄埔、番禺、白云、海珠、荔湾”之称,其实指的都是现在的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
而原来的东山区和芳村区则已经并入越秀区,原白云区的大部分和黄埔区的部分街道(除南岗街)组成了新的白云区;原来属于芳村的海印桥街道以及东山街道的大部并入越秀区,原来属于东山的东湖路、东湖新村等组成如今的东湖洲小区 。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广州市实行市辖区建制,设立12个人民委员会(简称“市政府”),作为市区政府工作部门。这12个人民委员会分别是:东风、北京西路、惠福、西湖、中华、永汉、文德、广益、大新路、三元里、流花桥、光塔、六榕。
其中,东风、北京西路、西湖、三文里4个人民委员处于市中心城区范围。
1960年初,成立人民公社时,原市区12个人民委员会分别改为7个人民公社,即东风人民公社、北京西路人民公社、西湖人民公社、大新路人民公社、光塔人民公社、六榕人民公社与惠福人民公社。
1980年至1981年间,对市管各区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这次调整的背景是由于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原有的行政界限已经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了——周边地区特别是珠江三角洲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要求纳入市区管辖范围。
此次调整后,将市区划分成了越秀、海珠、芳村、白云四个行政区,并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