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富邸会通地铁吗?
1、首先,要弄清楚,地铁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出资和银行贷款。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690号)规定“除按规定可使用国债资金的项目外,使用其他政府资金的项目管理,适用本章”、“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需要贷款或者融资租赁的,应当依法采取融资措施保证项目建设需要”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布的《金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指导意见》中关于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加大对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信息、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城镇化建设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的要求,原则上政府投资的项目是没有利息或者很少的利息,而银行贷款就要负担较重的利息费用。所以,如果按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地铁项目,则不需要考虑贷款成本;如果是市政府委托给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运营的地铁建设项目,则需要深圳地铁集团支付贷款利息,增加运营成本。市政府是否出资并负责偿贷存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决策。
2、其次,要明确地铁建设的受益主体是城市居民而非某一小区或个别开发商。虽然地铁建设可能使某地段升值,从而让附近小区的房价上升,但地铁建设的直接收益者应该是整个城市的居民,每个市民都会因此受益,而不只是某个小区或某些人的私利。况且,从经济学的原理上讲,地铁这种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应该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即通过市场手段确定其合理价格,让投资者充分权衡成本和收益。以地铁上盖物业开发的收益补偿地铁建设成本,其实质就是通过补地价的方式将本应该通过市场机制确定的土地价格转化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因为如果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易,开发商是不会愿意为原值不高而需要一次性支付高额土地款的地铁上盖物业买单的。当然,如果政府通过出让土地取得收入后,再投入资金建设地铁,显然又是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