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是景点吗?
日喀则,简称“日喀”或“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的一个地级市,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喜玛拉雅山脉中北部。地处东经89°34'~92°06',北纬29°07'~31°37'之间,东西长805公里,南北宽760公里。东邻林芝市,西连那曲地区,北靠阿里地区和南疆的喀什、和田地区,南接不丹王国和印度共和国。东西宽约相当于12个北京的宽度,南北长约相当于11个上海的长度。总面积4.9万平方公里,占全自治区面积的7.8%;总人口100余万(2012年)。市人民政府驻桑珠孜区,距首府拉萨市区车程短。
日喀则有“世界屋脊的屋脊”之称。属高原温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6℃至11℃,年均降水量500毫米左右。1月平均气温在0℃以下,极端最低气温可达-41℃,7月平均气温在18℃以上,极端最高气温40℃以上。年均日照数近3000小时,无霜期约80天。
早在汉代,日喀则地区的南部即已有羌人聚居,称“象雄国”。公元7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统一西藏后,其子芒松芒布扎建立琼波王朝,定都于聂赤(今乃仓寺附近),辖境内大部分地区。元朝时,在现今江孜县城一带设总管府,统管康巴地区。1637年,拉达克王公宗旦趁旧宗政权衰微之际,占领了日喀则地区东南部。清初,将之纳入中国版图,设立“宗喀管辖地”,归乌里雅苏台将军管辖。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置章嘉胡土克图领侍卫班第,管理安多(包括夏河、碌曲)及宗喀地方的宗教事务。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成立日喀则本署,管辖现在的日喀则地区。1951年5月23日在解放军进藏部队支援下,解放了除定日和聂荣两县外的全部地区。1959年后属山南地区行政专员公署驻地。1986年成为地级建制的日喀则地委、行署所在地。
日喀则古称纳库,又称尼色(Nagshé)。据史籍记载,公元七世纪初,吐蕃王赞普松赞干布统一西藏各地后,其子芒松芒布扎在此建城,名“娜秀”(Nagssü)。“娜”意为“胜利”,“秀”意为“城堡”,合为“胜利之城”之意。公元十二世纪,萨迦派领袖贡唐·郎杰坚赞扩建此城,并赐名为“日喀则”。“日喀则”意即“具有吉祥海潮样子的胜利城寨”。“日喀”或“孜”在藏族语言中有“大海”“宝藏”“财富”等含义。故日喀则又有“世界屋脊的屋脊”之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