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飞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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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21时12分,由鄂尔多斯飞往西安的CA8287航班在起飞30分钟后突然返回,因航班满员,后续暂无舱位空缺,航空公司临时取消该次航班。在机场等了近一个小时后,400多名乘客不得不改飞呼和浩特,再转机飞抵西安。而对此,当地宣称这是“正常操作”。

11月1日下午,567名乘客乘坐35368、35369两次航班,从西安飞向鄂尔多斯。此次,中国联合航空的这两次航班均为全天第一个进出鄂尔多斯苏泊淖尔机场的航班。令乘客诧异的是,西安飞鄂尔多斯仅仅不到半个小时的航程,此前从未见有飞往该机场的航班延误过。即便此次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不快,在抵达机场后等候了仅10多分钟后,乘客们便先后准备登机。然而,转机瞬间即在空中发生——副驾驶以“仪表盘出现故障”为由,临时决定驾机返航。

飞行员告知乘客临时返航的原因,是因飞机的雷达扫描系统出现故障。经检修后,飞机可正常使用,如无损坏,则可按时出发。然而,40多分钟后,飞机仍未起飞。经询问机组人员,被告知原因为“机翼出现漏油现象”,需要检修。有乘客打开手机拍照时,被空乘人员制止,并声称这是军用的飞机,不允许拍照。最后,乘客在等了将近3个小时后,才再度起飞。16时32分,飞机顺利降落鄂尔多斯。

对于民航航班“坐地起价”,甚至“无故改道”的情况,我国并无相应法律规定对其监管。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登机前,其人身财产安全遭受损害时,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作为承担旅客安全运输责任的航空公司,则应当对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负首要责任。

就机场方面来说,其允许、甚至鼓励“一机多飞”、“飞回原地”的做法与《民用航空法》不符。同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也规定了“任何个人和机关,不得强令航空器驾驶员执行危险万分的作业;不得强令航空器驾驶员对危及航空安全的情况继续飞行。”作为乘客,当发现自己的乘坐的飞机因突发状况被迫返航时,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寻求赔偿。相关航班的客座率并不是航空公司的赔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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